大学生在锡创业可得到资金支持
  发布时间: 2016-01-07 阅读次数: 66  

1.项目无偿资助。对入驻大学生创业园的大学生创业企业,符合条件的,围绕物联网、新能源与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微电子、软件与服务外包、新材料与新型显示、生物、工业设计与文化创意等新兴产业领域,经评审合格的,给予 10-30 万元的项目无偿资助。

2天使基金引导。大学生创业园发起或引进专门面向初创期大学生创业企业的天使投资基金,每年遴选出一批可行性和预期成功率较高的大学生初创企业项目,每个项目给予 100 万元以内的投资,政府按投资金额的 50%予以匹配,最高不超过 30 万元。

3创业一次性开业补贴。大学生(仅限于高校毕业2年内、在锡高校毕业学年学生),在锡自主创业并领取营业执照,凭纳税证明(税务登记证)可申请享受一次性开业补贴,补贴标准为 6000元。开业补贴3年内不可重复享受。

4创业租金补贴。对大学生(仅限于高校毕业2年内、在锡高校毕业学年学生)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或租用场地创业,领取营业执照并稳定经营 1 年以上的,3 年内可按每户每年据实给予租金补贴,每年补贴标准上限为 5000 元。

5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对大学生(仅限于高校毕业2年内、在锡高校毕业学年学生)在锡创业后,吸纳高校毕业生或本市失业人员就业,与其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实际缴纳 1 年以上社会保险费的,3 年内可按每年每新增带动 1 人就业给予 3000 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但累计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与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不得同时享受。

6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对入驻大学生创业园的初创期大学生创业企业提供不超过3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由财政给予全额贴息。其中,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且创业项目经专家组论证通过,其申请贷款额度在5万元以内的,可免除反担保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