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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贫困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9-15 阅读次数: 85  

各班级:

为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使资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真正实行阳光操作,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从即日起开展对我校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班级成立民主评议小组。

2、经民主评议小组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须在班级内公示三天,没异议后报院系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3各院系对各班级上报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在院系范围内公示五天,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院系上报名单进行审核,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五天,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名单。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严格按照《无锡职业技术学院贫困生认定及资助工作实施条例》(锡职院学[2017]112号)中相关要求进行。

6、这次认定工作包括2017级新生在内。

7、提醒班主任尽量在国庆放假前完成(930),要留出时间进行公示。

中桥校区学生办

2017.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