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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审2017年春季学期江苏福彩爱心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6-09 阅读次数: 25  

各班级:

根据无锡市民政局的通知,现在全校评审2017年度春季学期江苏福彩爱心助学金,具体要求如下:

1、评选对象:我校在读非毕业班贫困学生。

2、评选条件:

1)江苏省籍贫困生(无锡籍优先);

2)品学兼优。

3、评选程序:各院系在评定过程中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具体可参照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执行。

4、资助标准:3000/人。

5、上报截止时间:613日之前。

6、上报材料要求:

1﹚学生填写的江苏福彩“爱心助学”登记表(一式二份),助学登记表需贴学生一寸照片。

2受助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需复二份。需验证学生身份证有无过期(身份证反面有有效期),过期将无法办理助学卡。

3﹚学生办汇总江苏福彩“爱心助学”活动受助学生信息交学生处。(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

4学生农行卡复印件。

中桥校区学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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